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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精神( 张益榕)
一
当sid vicious用刀片将自己划得遍体鳞伤,带着满身鲜血走上舞台;当jim morrision在迈阿密的舞台上作出那个著名的下流动作;当jimi hendrix在演出结尾将吉他浇上汽油,点燃并砸得粉碎;当六九年的伍德司托克音乐节,四十五万的青年人聚在一起狂欢;当lou reed在嗑摇的幻觉中说出那句绝代名言”life was saved by rock and roll “人们或许意识到或许没有,一种新的精神正在喧嚣中悄悄诞生,它的名字就叫做摇滚精神。
摇滚之路是通向死亡的,许许多多摇滚先驱们早早就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我们不畏惧死亡,是因为我们根本不了解死亡。如果说这也是一种幼稚的话,那么,那些铭记在历史与人们的记忆中的摇滚悍将们都是一群孩子,任性的,长不大的孩子。怕黑而又无助,不知毁掉了多少珍贵的玩具,包括自己的生命。Jim morrision曾经说:“死亡的到来,痛苦也便消失,我想,他如同一个朋友。”于是,他死了,二十七岁,因心脏病发作死在了浴缸里。死神就像一个朋友一样带走了他。
在今天的中国,摇滚乐以一种年轻而不健全的姿态存在着。提到摇滚乐,人们立刻想到两个字:疯狂。好像看到几个高大的白种人在舞台上抱着电吉他蹦跳,扭动身体,声嘶力竭地叫喊疯狂地弹吉他……或许有许多这样的乐队,但这仅仅是形式,是摇滚精神表达方式的一种,是形不是神,与摇滚精神没有必然联系。许多摇滚歌手的歌曲很慢但属于纯正的摇滚乐,例如lou reed,他的歌曲并不激烈,但绝对属于经典的摇滚乐。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身边的音响里正放着他的歌:caroline says (part 2),许多经典歌曲因年代过于久远而被遗忘,这是一种极大地浪费。搞笑的是,许多今天的青少年以为“cold play”,“slipknot”,“linking park”是最伟大的乐队,听过几首英文流行歌曲,知道几个当红乐队,便以摇滚青年自居。你若问他们什么是摇滚乐,他们最多说“酷”,或者“发泄”,哪怕是歌词一句也听不懂。
摇滚精神的出现,与现代人的精神生活有必然联系。物质生活与精神享乐,愉悦感官,只会使得精神愈发的麻木。只有强烈的刺激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如电影中的暴力,色情,死亡,小说中的俗气的爱情故事,以及俗气的无穷无尽的诗意。有谁说相当一个诗人,只会招来一阵阵嘲笑。怎么向未来人解释我们的时代呢?我只能说,这是一个金钱至上的时代,一个没有诗人,没有激情的时代。一个没有寄托,却总是忙忙碌碌的时代。
年轻的海子走进一家酒店,问老板:我朗诵我的诗歌,你能不能给我酒喝。老板摆摆手,说,我可以给你酒喝,只要你别朗诵诗歌。于是诗歌死去了,伴随着海子放在铁轨上的头颅。诗歌死于寂静,死于人们的冷落与遗忘。
这个时代的人们,面对一件新事物,不问它是生么,而是问他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统治了,而又蒙蔽了人们的思想。这个时代彻底地变了,捡起两种思想一碰便产生新的思想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人们变得很聪明,不会在夸夸其谈于不切实际的思考中浪费时间。许许多多“更重要的事”在等着他们去做,就是赚钱,赚钱,赚钱,人生的一切目的不过于此。直到死亡的来临,他们才发觉,生活依然空虚,痛苦依然无穷无尽。在漫长而短暂的人生中,自己唯一得到的仅仅是幻觉,在幻觉中认为金钱带来幸福,金钱带来永生。最终,幻觉仅仅带来了死亡。
当“用什么用”的思想主宰了一切,于是哲学也变成了工具。人们或许忘了,或许未意识到,哲学是有生命的,而不是复杂的因果关系蒙上一层皮。哲学变成工具的最鲜明的一点,具体体现为记忆重于思考。翻开柏拉图的著作,干涸的河床上依然有洪水冲刷的痕迹。哲学思考是一种激情。“哲学”在希腊文中的原意为“爱智之学”仅仅出于对智慧的爱,哲学是没有目的的,当强迫着给它加上一个目的,于是哲学变成了工具。
三千年前的希腊先哲流下了一句至理名言:“头脑不是一个要装满的容器,而是一个有待点燃的火把。”可悲的是,今天我们的教育,大部分时间并不是教学生思考,而是尽量用知识装满他们的头脑。古希腊的哲学流传到今天已经彻底地,从里到外地变了。古希腊先哲是教人创造知识,苏格拉底为了思考一个问题曾经在空地上站立了一天一夜,柏拉图的会饮片中,喝醉了的客人们以思考问答为乐趣。是的,哲学是一种无上的乐趣,是生活中的奢侈品,是其乐无穷的消遣。而到了今天,竟成了一种苦差事。我们可以想象柏拉图创作《理想国》的时候,心中是怀着怎样的狂喜,他成了父亲,成了上帝,在思考之中乐不思蜀。
如今,柏拉图滔滔不绝地对话录,苏格拉底的诙谐幽默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尼采曾经说过,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如此狂热地记忆知识正反映了他们内在的虚弱,他们思考的能力已经枯竭。
这是一篇关于摇滚乐的文章,我谈及哲学,我只是想说明今天的精神生活与摇滚精神的诞生有必然联系。
关于摇滚精神的起源,(并不是摇滚乐形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二战结束后的五十年代的美国,起源于美国五十年代的垮掉的一代(在六十年代又由嬉皮士精神传承),这是《在路上》的作者jack kerouac提出的一个概念,“垮掉的一代”英文名称为“the bete generation”.我并不是说那个年代就出现了枪炮玫瑰,涅磐诸如此类形式上的摇滚乐。当时的美国年轻人听的大都是爵士乐。”bete”这个词有许多意思,其中一个为“强烈节拍”的意思,《在路上》中酒吧里的萨克斯演奏就颇有摇滚乐的意味。但仅仅是有点意味,有点萌芽而已。
垮掉派所处的年代是二战刚刚结束的五十年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发展,使人们的物质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喷气机,核电站,电视机人造卫星,电话的普及……一切的一切告诉人们他们将迎来一个新的而完全陌生的时代,这是一个物质统治精神,技术统治人类的时代。正如海德格尔所说:“人类已被从昔日的田园牧歌式生活中‘连根拔起’。”在这个时代,技术成了人类无法控制的东西,而作为主体的人,仅仅成了流水线上的一个零件,单调地运转。从此,生活乏味而又痛苦。
时代彻底地变了,旧的价值观念已经死去,新的价值观念尚未形成。在两个时代的交界处,是当时的人们最彷徨,最迷茫,的时期。正如海子的那句诗:这个世界上秋天来了,改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
两个时代的交界处,是新思想形成的多发地带。例如周王朝末年与春秋时代的交界处,传统的信仰与价值观念丧失,才有了其后的百家争鸣,以至于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的兴起。与此类似,意大利的文艺复兴,古希腊的兴起,社会主义的诞生,都是如此。
两个时代的落差是新思想产生的原因,因为精神上的束缚少了很多,人们不再受往日的旧的思想观念的限制,于是创造力达到顶峰。人们不惜余力地去思考、改革、创新、开拓。垮掉派所处的正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时代正是新思想,例如摇滚精神诞生的保证。
摇滚精神幻化为具体可见的,就需要一种合适的条件。我们不知道摇滚精神在世界上游荡了多久,才在五六十年代渐渐显露真容。这是一种力量,在寻找合适的机会突破,爆发。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一种精神在历史中游荡了许多年,最终借助于摇滚乐得以体现。
摇滚精神在五十年代出现,而真正宣告诞生是在六十年代。五十年代的垮掉派精神由六十年代的嬉皮士精神传承。这也就是下一章要讲的,摇滚乐真正的诞生。
谈一下摇滚乐形式的起源,摇滚乐可说是由爵士、节奏布鲁斯、乡村及西部歌曲等多种歌曲所交织而成的新音乐,但最多的元素仍取自于节奏布鲁斯,在许多摇滚歌曲中,你可以听出鲜明的布鲁斯风格。
三
摇滚精神的诞生并不是像生孩子一样,经过长时间的孕育,在几小时,几分钟内完成。摇滚精神是每一部分一点点地出现,经过漫长的时间,逐渐成为了一个体系。你也无法说它在什么时候诞生,因为它时时刻刻都在变化,丰富和完善之中。事实上,握所指的摇滚乐的诞生,是它什么时候为人所知,并且深入人心。也许有人明白,我所指的是woodstock音乐节,而且是69年的woodstock音乐节。
举行于1969年8月15日到8月17日的位于美国woodstock镇的woodstock音乐节共有四十五万年轻的美国人参加,这是一次深具历史意义的的空前绝后的音乐节。传承垮掉派精神的嬉皮士精神,在对传统的颠覆上有过之而无不及,义无反顾地扛起了‘爱与和平’的大旗。年轻的美国人高喊着:“要做爱,不要作战。”他们留着长发,穿着牛仔裤,吸大麻,嗑迷幻药。在大的难以想象的音乐声中与遍地的泥泞中扭动,跳跃。放肆的情侣们在睡袋中做爱,后来,干脆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做爱。卫星统计数据为有四十五万人参加了这次盛会。但有的历史学家认为人数不少于五十万。因为有许多人在树下,卫星看不见。更有人说人数不少于七十万。Wood stock成了一座小小的城市,难怪有人后来戏谑之为“woodstock”民族。
关于这一些读者门可自行上网查询,网上有许多资料,也就不需要我再做赘述。这次音乐会在美国人的记忆中是如此深刻,甚至拥有了一个专有名词。正如“水门”意味着公众信任危机,“滑铁卢”意味着惨败,“woodstock”意味着纵欲,享乐,嬉皮士精神,着摇滚精神。参加过这次盛会的一位年轻妇女回忆,说:“我们觉得这一代年轻人都已慢慢觉醒,但仍有许多人蜗居在国内的各个小镇里,不知道跟他们一样的年轻人在做什么。因此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制造一种风潮,对他们说‘hi,我在这里,你们一点也不孤单。不要害怕,站出来做你自己,做真正的你。’”
关于这次音乐节,人们大多从社会学、历史学的角度加以回忆,评论。但是,音乐节的核心是音乐,使它被铭记在美国人心中的,首先是摇滚乐。其实那届音乐会摇滚乐不是很多,有许多民谣,乡村,爵士乐手参加。但是,这次音乐会使得摇滚精神在美国发扬光大,第一次深入人心。人们第一次体会到了摇滚乐乃至摇滚精神的魔力。
写到这里,我们已经有点明白了摇滚精神的起源,但对于本文的核心:“什么是摇滚精神?”我却只字未提。什么是摇滚精神“不意味着疯狂,也不意味着放纵(尽管这常常是摇滚精神的外在表现),这种精神与垮掉派及其传承者嬉皮士精神紧密相连。这种精神不是得之于几个人的发明创造,而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一个时代的失落,一个时代的彷徨,一个时代的放纵。我说过在两个时代的交界处是人类最具创造力的时代,我还没说这同时也是一个精神上极为痛苦的时代。怀疑、动摇、彷徨、绝望。一切精神上的依托都垮掉了,人们感到陌生,伤感,无助这种痛苦不亲身经历是难于体会的。
摇滚乐的核心,便是痛苦,而且是最为深沉的,难于用语言表达的痛苦。我并不是指具体的肉体或精神的痛苦,而是作为一种存在方式的痛苦,这同时也是一种精神上的传承,这种痛苦有时有原因有时没有,来源有很多,当然其中也包括了我们上面几段所提到的痛苦。我们可以说,摇滚精神诞生于充满痛苦的时代。
既然是痛苦,痛苦最鲜明的结果便是叫喊。摇滚乐中的叫喊成了摇滚乐的招牌标志。——叫喊意味着痛苦,许多方面是共通的,金斯伯格的诗《嚎叫》,蒙克的油画《呐喊》,就分别表现了时代变革的痛苦(看看上面几段),以及对人生根本问题的绝望地深思的心灵上的痛苦。
我知道,许多读者会对我的观点加以批驳,一本正经地对我说真正的摇滚精神是爱与和平,然后举出一个不怎么痛苦然而大名鼎鼎如雷贯耳的乐队“beatles”。前面的那个问题我在后面回答,后一个问题,关于beatles我倒要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beatles并不具备多少摇滚精神(早期的beatles的节奏布鲁斯风格或许还有一些摇滚乐的形式)。Beatles的音乐应该说是八面玲珑的流行乐。我要在这里说明,摇滚乐与摇滚精神不是一个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摇滚乐都具备摇滚精神,关键的一点,是看看是否伴随着痛苦以及对心灵的震撼。beatles的“yeah yeah yeah”显然是用来吸引女孩子尖叫的。看过beatls演唱会的人对台下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都有点印象。其实,包括beatles在内的许许多多摇滚乐队实际上玩的都是流行乐。我无意说人家的坏话,事实本来就是如此。不管怎么说beatles是世界上最成功的乐队,是商业运作的典范。许多人说摇滚乐是流行乐的一种,对这种说法,我不敢苟同,是有区别的,摇滚精神的存在与否便是最大的区别。摇滚乐是有苦味的,但却有浓郁的馨香。流行乐就像奶油冰激凌,又甜又腻,是年轻的少男少女的最爱。
不仅beatles玩的是流行乐,号称摇滚乐先驱的猫王其实也是玩的流行乐,尤其以性感作为吸引女孩子的招牌,性感的扭胯,性感的鬓角,性感的舞步,性感的大颤音…这都是流行乐,都不具备多少摇滚精神。the who在形式上最具摇滚乐,但走的也是流行路线(英国乐队大都如此)。但我并不是说这些流行乐队没有丝毫摇滚精神。或许the who的《my generation》就比较具有摇滚精神,别忘了那句歌词:I want to dead before I get old
如果说摇滚精神内在的是痛苦,那体现于外在的便是力量,而且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体现于具体的事物,其中之一便是砸吉他)。过于健康向上的乐队,大都不具备摇滚精神,当然,相反的也未必都是。如果在激烈的鼓点,很重的和弦贝司,挑衅的主音吉他,配上反战,博爱诸如此类的歌词,你有什么感觉?
摇滚乐体现于外在的力量,可以具体体现于多种形式,疯狂,暴力,血腥,心理变态,邪恶,仇恨,战斗(别忘了“爱与和平”)。我并不是说摇滚一定意味着这一些,这只是幻化为具体的表现。别忘了摇滚是破坏性的力量,当然,也可以体现在爱情中的伤害,体育运动,哲学思考,对世态炎凉的感叹,信仰的迷失等等等等,但不管怎么说,绝对不会体现于“爱与和平”以及那个著名的反战标志。作为一种破坏性的力量,“爱与和平”走到了他的反面。这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不是心理病态,这只是事物的本来的存在方式。
下面,我要谈谈摇滚乐的欣赏。人们在欣赏摇滚乐的时候,一方面震憾于摇滚乐的内在精神,即内在的痛苦,外在的力量并在震撼中的到快感。另一方面,又欣赏着它具体的形式,即旋律,歌词,编曲,吉他solo。请注意前面的我用“震撼”,而后面的我用“欣赏”。前者作用于心灵,使之震憾;而后者是一种愉悦。
摇滚乐的创作绝不能说有耐心有毅力就会一点一点的完成,搞创作的人都明白,总有一些你抓不住的东西,有时你认为你已经抓住了,松开手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许多人在睡梦中,醉酒后,或是嗑药后抓到了灵感,于是写出了经典歌曲。灵感来了,那是难于言传的感受。歌曲的创作者,在一瞬间感受了太多的东西最真实的东西,心中泛起狂风骤雨,许许多多充满摇滚精神的歌曲,就是这样完成的。我们也可以说,这一切都要靠运气。
有些人认为摇滚精神体现于歌词,也有人认为摇滚精神体现于旋律。这个问题有许多争论,我们也无法说一首歌中歌词与旋律谁更重要。有些乐队的歌曲歌词重于旋律,有些乐队的歌曲旋律重于歌词。歌词也好,旋律也好,最重要的,是摇滚精神是否在歌曲中得到体现,是否在创作者的身上灵魂附体。
The doors 乐队的歌曲偏重于歌词,这是因为他们有一个超强的主唱jim morrision 。他是个歌手,又是个诗人,尽管他一样乐器也不会。乐队的歌词都出于他的手笔。我们今天谈及jim morrision,总是怀着一种虔敬。但是,如果他从死里复活,走出摇滚名人堂,来到我们的生活中,会觉得这人少根筋,脑子有问题,把他送进精神病院。而当他在舞台上歇斯底里地嚎叫,唱诵着夹杂着胡言乱语的歌词,跳着自己即兴发挥的胡编乱造的怪舞,你又会觉得这个海军上将的儿子是如此的迷人。你会觉得他不仅仅他是个疯子,在你回味着他的歌词,回味着他这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他是个真诚的人,你与他的内心深处有些地方是共通的,你甚至会妒忌他,因为他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不过他有时做的太过火了,有一次在迈阿密的一次演唱会上,他当众展示自己的阴茎。
还是那句话,你可以上网查相关的资料,我在此不做赘述。前面说过the doors乐队的歌曲更偏近于歌词,但我们不能说他们的音乐旋律就无所谓,一无是处。作为一首歌曲,旋律与歌词结合为一体确各有不同的作用,这两者没有可比性。旋律是心灵的直接感受但却难于把握与体会,而歌词使得我们感受得到具体的事物使旋律下降为可见可以具体地体会。
在jim morrision的歌曲中,你会感到一种抗争,而且是徒劳地抗争。他挑战一切伦理道德底线,作出了螳臂拦车的姿态。警察对他拳打脚踢,人们只喜欢看他在舞台上发疯,以此为乐,但是几乎没有人理解他。事实上,jim morrision的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因为他根本没有梦想,只有痛苦。
在jim morrision的歌曲中,我们听到了太多绝望地叫喊,喃喃地唱诵,以及时而闪现的力量与激情。那句“come on baby light my fire”点燃了一代美国人的心灵。前面也提到过,摇滚精神的最高境界就是变回一个孩子,jim morrision也是如此。透过关于他的故事,我们会发现,他只是一个孩子,怕黑的,孤独的,压抑的,任性的孩子。孩子般地胡闹,孩子般地痛苦,孩子般地怀疑,孩子般地绝望。对于这个绝望的世界,他的反抗是那般的鲜明,同时又那般地无力。当他的反抗成为习惯,当人们视他的疯狂为乐趣,亵渎了一切的jim morrision终于开始亵渎自己了。于是,在迈阿密的演唱会上,他拉开了那条著名的拉链。
痛苦无穷无尽,我们都是蜘蛛网上的猎物。我们越发挣扎,网便缠的越紧,痛苦也就越多。不仅仅是作为摇滚精神的核心,其是在这个世界上痛苦是绝对地,快乐是相对的(让我们想起叔本华)。根本不存在什么快乐,真正的快乐是痛苦的暂停,是两次痛苦的间隔。痛苦是最真实的生活。
天才都是敏感的,敏感便意味着更多的痛苦。所以天才都是痛苦的。凡夫俗子们的平淡快乐的生活是因为他们心灵的麻木。想玩摇滚最重要的一点,你必须有一颗敏感而真诚的心。
还有一支与the doors形式上完全相反的乐队——nirvana.前者是从歌词中演化出旋律,而后者是从旋律中演化出歌词。主唱kurt cobain声嘶力竭地叫喊,狂乱的吉他噪音都显示了哥者灵魂深处的痛苦。(Kurt cobain在演唱的时候声嘶力竭地叫喊使嗓音达到了极限,医生曾经警告说,如果再这样叫喊,他将有失声的危险)。而且没有哪个乐队能与nirvana相比的是nirvana的歌曲能表现出巨大的痛苦。那括内心的狂躁,灵魂深处的悸动,心灵受到的伤害,诸如此类的痛苦被nirvana演绎地淋漓尽致。有趣的是,“nirvana”译为“涅磐“在印度语中意味着从痛苦中解脱的意思,同时也有生命之火熄灭的意思。
作为乐队的主要创作者,kurt cobain曾经说过,在歌曲创作中,旋律是第一位,而歌词是第二位的。因而有人说,nirvana的歌曲中歌词完全是无用之物。的确,nirvana的歌曲听不懂歌词一样可以听,不过这种“无用之物”的说法却有些偏颇。如果你能听懂歌词,就会有更深一层的感受。那首招牌歌曲《smell like teen spirit》招来了许多人的非难,认为通篇都是胡言乱语。可就是这样胡言乱语的歌词,配上了狂躁的吉他,声嘶力竭地叫喊,歌词又显得恰如其分了。在阅读歌词的时候,你感受不到的东西,在音乐中,配上旋律的时候,一句一句的歌词仿佛在字里行间变的活了起来。你可以鲜明地体会到一种人在痛苦中挣扎,反抗,因痛苦的刺激造成的思维与语言不连贯的感觉,如果说他们的歌词浅显倒不如说是深刻,把我们的目光一下子拽入灵魂深处,歌词看似不重要但事实上非常重要。他并不是一种思想与思考的过程,而是一种工具,一种发泄激情的工具,就像一只反反复复敲打的铁锤,不停的疯狂的敲打。歌词并不会使你深入地思考,而仅仅是一个展示与宣泄的出口。
不仅仅是jim morrision与kurt cobain,摇滚乐都是如此,没有痛苦,便没有摇滚精神。如果说你想玩摇滚乐,真正的培养摇滚精神,那么,你必须感受到深刻地痛苦。只有体会到内在的痛苦,才会有外在的力量。正如没有压抑就没有爆发,没有痛苦的刺激就没有力量,也就没有摇滚精神。摇滚精神不在于形式,不是几个舞台上的疯子。如果你内心没有痛苦,而装得很出格很崩溃,甩头发,尖叫,蹦来蹦去,是不是很搞笑?
感受痛苦吧,不要退却,摇滚精神附体,是无上的快乐。想要培养摇滚精神,你必须成为一个思想者,独立地思考。并不需要多么深刻,但一定要真诚,对自己的真诚。
作为摇滚乐核心的痛苦,在摇滚精神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或者,摇滚精神的工作原理是什么?在前面我只字未提。不过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把它提出来。生活本身便是无穷无尽的痛苦,只有痛苦才会唤起人最深沉的共鸣。而摇滚乐所表现的痛苦,人在聆听的时候,并不会对这种痛苦感到畏惧,恰恰相反,他再赶到震撼的同时感到了一种安慰。在发自真心的痛苦的表演中(或许疯狂或许不是),他看到了人类所能承受的痛苦的极限。从形式中表现出来(各种疯狂的行为:叫喊、蹦跳、甩头发、疯狂solo、损坏东西诸如此类)——也从形式之上的摇滚精神中得到体现。我们的道德安慰便是,尽管生活中的痛苦无穷无尽,但我们还是可以忍受的。我们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前面的路曲折而又迷茫,不期而遇的痛苦,但我们不畏惧,不绝望。摇滚精神是的我们勇于面对痛苦。痛苦虽然巨大,但我们依然可以生存,依然活在这世界上,而且会永远活下去。我们能活下去,而且我们敢于活下去。这并不是一种哲学思考,而是一种激情,一种生存的激情,不畏痛苦的激情。慢慢无期的人生路,因得这一种激情而无所畏惧地前进,这种激情是深沉的,我们常常的被它震憾。
上面这段文字虽然不多,但却是本文中最重要的一段。海德格尔说:“哲学是一种无用之学,却是无用之大用”,我们也可以说:“摇滚乐是一种无用的音乐,却是无用之大用。”
谈及摇滚乐最不可缺少的乐器,许多人会立刻想到:电吉他。电吉他也是所有乐器中最酷的乐器。无论外形,音色,演奏方式,都会给人留下深刻地印象,使人爱不释手。电吉他是摇滚乐中最具特色的乐器一般都与电贝司、架子鼓、键盘共同演奏。
电吉他也是最具创造力的乐器,每年都有新的演奏方式被发明,许多吉他手毕生都耗在这项工作上面了。世界上有许多吉他大师,我们也无法说谁是最优秀的。有人说是steve vai,有人说是他的老师joe satriant,有人说是angelo,类似的说法还有许多许多。电吉他这个乐器,想象力比技术更加重要。你可以花几年工夫练习技术,但你的创造力,你作曲的能力并不是努力,下功夫就能得到的。如果相对于别的吉他手,你的技术,创造力与那些吉他大师相比都大为逊色,你就可以走摆酷的路线。摆出酷型,一样可以成名。例如slash。人家总是头上带个礼帽,嘴里叼根烟,低低地挂着吉他,以及被头发遮住的眼睛。不知是否沾了枪花的光,slash凭着摆酷路线,竟然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吉他手。
同许多伟大的事物一样,电吉他的产生并不是来自于事先的设计,在没有电吉他的时候直接凭空设计出了今天我们使用的电吉他。电吉他发展到今天,是在长时间内慢慢发展完善的结果。最早设计电吉他的动机仅仅是因为木吉他的声音太小,为了使吉他的声音大一些,于是出现了最早的拾音器。后来随着许多关键技术的一一被发明(有意的或无意的),失真,效果器,以及各种节奏型,曲谱的编写,才使地电吉他具有了今天的形式。
许多玩摇滚的和所谓玩摇滚的,一说道电吉他,便会立刻想起一个人——jimi hendrix。这个用左手反弹一把芬达吉他的黑白混血儿,一度将电吉他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我们可以这样说,没有这个人就没有今天的电吉他。不仅仅是失真与哇音踏板,单是那些节奏型就足以令人瞠目结舌。如果jimi hendrix没有在二十七岁那年早早的死去,不知道他会将摇滚乐发展到怎样的境界。
关于电吉他的音色,由于失真的发明电吉他与其他乐器的音色有了明显的区分。这是一种令人激动的,充满力量的音色。就像我在前面所说的,力量是摇滚精神的外在显现,所以用电吉他来表现力量,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如同哈雷摩托车,络腮胡子,AK47,电吉他是雄性激素分泌过剩的男人的标志。这种充满力量的强悍的音色,仿佛是一架巨大的机器的轰鸣的运转声,摩擦,拖动,破碎迸裂的声音。好像是喷气机的起落,火车前进的周期性运转。
最后,举几个我所知的具有摇滚精神的乐队或歌手:the doors、nirvana、lou reed、Janis Joplin、the sex pistols……其实远远不止这么几个,还有许多许多,限于本人的孤陋寡闻而无法列举。
四
有人也许会对这个题目表示不解。我是说摇滚精神衰亡,而不是摇滚乐衰亡。当摇滚乐向流行乐妥协并融入流行乐,当摇滚精神不被广泛地接受,于是摇滚精神便衰亡了。“衰亡”并不意味着死亡,彻底地消失,半死不活的摇滚精神依然存在着,尤其是在地下乐队之中。
摇滚精神的衰亡体现与摇滚乐在形式上日趋完美,无可挑剔。“形式”即旋律,歌词,编曲等。单从形式上看,摇滚乐始终是向前发展的,处于不断完善之中。重金属的出现,可以说是摇滚在形式上的巅峰。所以,我们在欣赏摇滚乐的时候,仅仅欣赏者摇滚乐的形式,而不是震憾于摇滚乐的精神,于是,我们可以说,摇滚精神已经衰亡了。别忘了,摇滚乐是要用心去听,而不是用耳朵。
我们欣赏摇滚乐的形式,而不去感受它的精神。我们欣赏旋律,歌词,如同欣赏一件艺术品。我们耳朵愉悦,心灵却无动于衷。那么,摇滚乐便变成了流行歌曲,充其量是激烈的流行歌曲。如果说枪炮玫瑰还有点摇滚精神,那健康向上的bon jovi则是彻底地向流行乐妥协。或者说,他是一个流行歌手却戴着摇滚乐的面具。
重金属本身就有摇滚精神衰亡的意味,当形式大于精神的时候,便是衰亡的开始。
摇滚精神衰亡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歌曲创作者的好恶的转变,而是取决于最多数听众的好恶。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摇滚乐的发展变化,以及摇滚精神的衰亡的原因也在于此。变化了的,知识大多数听众的口味。流行乐卖的最好,你却专心于纯正的摇滚乐,那么,你的专辑就卖不出去。人总是要吃饭的,尽管你心比天高。于是大家都开始作流行乐,原先的摇滚乐也开始向流行乐靠拢,渐渐地,纯正的摇滚乐成了一个空壳,里面装的是流行乐之类的东西。
对于这种现象的深刻一些的理解,便是两个时代的交界处巨大的落差已经过去,生活又变得平淡起来,垮掉派,嬉皮士的后继者,仅仅是为数不多的一小部分人。绝大多数人不再那般敏感,痛苦,否定一切,两个时代间的迸发出的创造力也已一去不复返了。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平静了下来。于是,痛苦不再激起人们的共鸣。那些工作了一天的疲倦的人回到家里之后只想坐在沙发上听一首放松神经的歌曲。于是摇滚精神衰亡了,衰亡于无人理解的黑暗之中。
刚才在前面说过,绝大多数的好恶听众决定了创作者的创作。但是摇滚精神也不会坐以待毙。有压迫就有反抗,在一些依然没有忘却摇滚精神的开拓者的抗争之下,摇滚精神做出了垂死挣扎,它挣扎地如此有力,以至于一种新型的摇滚精神得以诞生——朋克。与摇滚精神相比,朋克的痛苦更为剧烈,力量也更为巨大。它的反叛精神最为彻底。朋克是摇滚精神的一种,却同时也是更加纯粹的摇滚精神。
成为一名朋克,不仅仅是染头发,在身体上打孔,挂满金属饰物的皮衣,满嘴脏话。这都是外在的现象,外表,与朋克精神没有任何关系。想成为一名朋克,你必须朋克一般的去感受,朋克一般的去思考。作为一种摇滚精神,最关键的,我想你已经知道了,——痛苦。相对于摇滚精神的痛苦,朋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朋克音乐中,尤其是看过mtv的人都会留下深刻地印象。通俗的说,很疯狂,很崩溃。蹦跳,歇斯底里地叫喊,说脏话,甩头发,疯狂地扫弦,最后再把吉他砸地粉碎。能拿的上台的吉他怎么也得好几万吧。
许多摇滚乐手,在台上疯狂,在台下却是保守而又敏感的。作为一个摇滚乐手,最重要的是真诚与敏感,而不是富于攻击性或摆出酷型。
没有剧烈的痛苦,就不会有这般的疯狂。痛苦是因,疯狂是果。在严肃的思考中得到的,在生活中突如其来的压抑,以及剧烈地,难于言传的痛苦,悲伤,无助,心灵中的阵痛,绝望中的挣扎,最细微的感受……。生活中得到的,在舞台上展现,所以,歌曲都是有生命的,真正的摇滚乐不是用笔,而使用生命写成。所以,在摇滚乐的领域中,天才总是过早地死去。
让我们再回到朋克。几十年以前,朋克以惊世骇俗的姿态出现。当时的摇滚乐趋于形式化,面对复杂的编曲,花哨的吉他技术,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的吉他演奏技巧使得乐手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人们仅仅关注于摇滚形式上的愉悦,而摇滚精神被渐渐遗忘,直到作为摇滚精神的保卫者朋克出现。我查了查字典,朋克的英文名“punk”意为小流氓,妓女,无赖等等,反正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随着摇滚乐的发展,这个词的意思也在渐渐改变。
摇滚精神因为摇滚乐中的形式大于精神而日趋衰亡。所以,充满反叛精神的朋克干脆抛弃了摇滚乐中的形式。采用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和弦,简单的不能再见单的编曲,用这种方法来挽救日趋灭亡的摇滚精神,并作为最具摇滚精神的音乐形式而流传。我以前听说过一个人,只会六个和弦,而且G和弦还不熟练,就成为一个朋克乐队的吉他手兼主唱了。简单的吉他技术,简单的编曲,朋克精神在宣告,摇滚精神是第一位的,形式无足轻重。
但是,尽管朋克精神摆出了最鲜明的姿态,但却并不意味着它不会衰亡。关于这一点,有些人会立刻想到kurt cobain的自杀。事实上,当朋克第一次向商业化妥协的时候,朋克的衰亡就开始了。尽管朋克与商业化曾经是如此的势不两立。更确切地说法是,朋克永远不会妥协,朋克变得商业化,变成流行乐,不是朋克的妥协是朋克精神的衰亡。在衰亡之中,经过了nirvana的短暂的辉煌。而今天变成流行乐的朋克(激烈的流行乐),作为朋克的标志那剧烈的痛苦以及巨大的力量的冲撞,早已无影无踪。今天的年轻人对朋克的理解,仅仅是染头发,挂着金属饰品的皮衣,鸡冠头,在身体上打孔,满嘴脏话,打架,很疯狂的舞台表演。
今天的朋克歌曲的内容愈发浅显,没有那种深沉的痛苦中的思考与激情,而仅仅是为了迎合大多数人的口味。今天的朋克音乐,仅仅是在编曲,和弦旋律上传承了那简单的风格,这都是无足轻重的。朋克精神已经衰亡了。没有那种精神你可以做出那种姿态。当越来越多的人只记住了姿态而忘记了内在精神,于是朋克便变成了流行乐,激烈的流行乐。
一人一张经典碟——安德烈·波切利·《电影金曲》
群星·《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情不自禁爱上你)》
法国作曲家Jean Paul Egide Martini(1741–1816)创作的《爱之喜悦》(Plaisir d'Amour),原名叫做“Johann Scwartzendorf”,歌词取自Jean-Pierre Claris de Florian (1755–1794)的一部小说《塞莱斯蒂》(Célestine)中的一首诗。
Plaisir d'amour ne dure qu'un moment. |
The pleasure of love lasts only a moment |
中文译词
爱情带給我的欢乐那么的短暂,
爱情带給我的伤痛却永远不会消失.
无情的希薇抛弃我, 她抛弃我,
她爱上了別人.
爱情帶給我的欢乐那么的短暂,
爱情帶給我的伤痛却永遠不会消失.
她重复的对我说,
只要流过田野的溪水继续流,
我会一直爱着你,
如今溪水还在,可是希薇已经变心.
爱情帶給我的欢乐那么的短暂,
爱情帶給我的伤痛却永远不会消失.
许多古典声乐歌唱家,如Rosa Ponselle, Victoria de los Ángeles, Tito Schipa, Fritz Wunderlich, Elisabeth Schwarzkopf, Janet Baker, Inessa Galante, Yvonne Kenny等都录制过这首《爱之喜悦》(Plaisir d'Amour)。
《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情不自禁爱上你)》原唱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猫王,“情不自禁爱上你”表达的是一种坠入爱河欣喜之情,他低沉磁性的嗓音也非常好的表达出那种深情而痴迷的爱恋。许多歌手都翻唱过这首歌,然而这首歌却不是以猫王的版本最为著名。看门人精选了这首歌曲的不同演绎版本(及原曲)和大家一起欣赏。